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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应急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dhryw2020180 点击:次  发布日期:2020-12-08 16:51    发布人:信息发布员

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应急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华仁永旺招标有限公司受山东省公安厅的委托,对其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应急用车租赁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共1个包。

1、项目编号:sdhryw2020180

2、项目名称: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应急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3、项目内容:应急用车租赁服务

4、预算:100万

5、服务周期:1年

6、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服务的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最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本单位任意三个月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职工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缴费清单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9)本项目不接受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投标;

(10)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证明(法人到场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磋商文件获取

根据项目采购有关规定,按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自2020129日起至20201215日止,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证明(法人到场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

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3777号中润世纪广场18号楼603

标书工本费:300元/套。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接收时间:2020年12月23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3777号中润世纪广场18号楼603A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3日上午9:30。

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9、磋商文件的询问

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凡对本磋商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于2020年12月17日17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通知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华仁永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3777号中润世纪广场18号楼603

联系人:于美玲、郭鸣斌

联系电话:0531-88589237

邮箱:sdhryw@163.com

发布人:山东华仁永旺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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