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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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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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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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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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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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包括医疗用品自动化运输系统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设备采购清单、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检验、验收和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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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在产品性能、技术、资金、服务等方面满足招标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是投标货物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授权书应由货物的直接生产方出具,OEM贴牌或代加工品牌出具的授权无效);
3)供应商必须提供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轨道小车物流传输系统设计和制造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系统中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不能是已停产或近两年内即将停产的机型;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等相关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税收违法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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